新疆新天天池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年10月21日裁定受理新疆新天天池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池旅游”)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年12月24日,法院裁定天池旅游重整。
为促进天池旅游重整成功,实现企业涅槃重生,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天池旅游成立于年7月21日,登记于新疆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限分支经营);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农业种植与服务;滑雪服务;国内广告业;广告位招租;房屋、柜台租赁;预包装食品零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业务构成
天池旅游名下主要资产为天山天池国际滑雪场,位于新疆著名的5A级风景区·天池风景区脚下,地处天山浅山脉,自然景观独特,设有多条独立、不同难度级别的雪道,沿天山山脉绵延而下,建有运动员公寓、雪具大厅、高尔夫球场等多处辅助建筑和设施,也是年“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的雪上赛事主要承办场地之一。但因相关设备已年久失修、雪具大多已超使用年限、多处存在漏水、塌陷现象等,滑雪场需经修缮后才能恢复基础功能。
二、重整范围
重整资产为天池旅游%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草原使用权、房产、辅助设施及机械设备等。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调查资产具体范围及现状,需管理人协助或配合的,应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及保密保证金万元。
如新发生或新发现影响重整的情况,管理人将根据需要调整重整范围,最终的重整范围以管理人与最终选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最终确定的投资人对不包含在重整范围内的资产不享有任何权利。管理人处置资产或者主张权利的,投资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三、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用工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查询,并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3.本公告编制、解释权归天池旅游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等。
四、招募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存续),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重整,联合体中至少应有一个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
4.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5.如重整投资人确定后,拟设立项目公司/合伙企业(“SPV”)承接重整投资人权利义务的,除该SPV须符合招募条件外,还须满足:(1)该SPV系重整投资人控制;或(2)SPV系重整投资人与金融机构合作组建的,该SPV为受金融机构管理或监管;如设立的SPV未符合招募条件,则还须由重整投资人对SPV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招募流程
1.招募时间
截止时间:本次招募于年1月14日17:00截止。
参加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根据本招募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主体资料、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
文件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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